近年来,虚拟货币以其高回报的诱惑吸引了无数投机者,“挖矿”和“虚拟货币交易”曾一度被视为通往财富自由的捷径,随着我国对虚拟货币监管政策的持续收紧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,许多曾经的“淘金者”和“商人”发现,这条“捷径”的尽头并非财富自由,而是法律的严惩,近期多地宣判的虚拟货币挖矿及交易相关刑事案件,再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:任何试图挑战法律底线、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,终将付出沉重代价。
“挖矿”与“交易”:灰色地带的疯狂逐利
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本质上是利用大量计算机运算力进行哈希碰撞,以获取虚拟货币奖励的过程,其高能耗、高排放的特性与我国“碳达峰、碳中和”的目标严重不符,虚拟货币的去中心化、匿名性等特点,使其成为洗钱、非法资金转移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温床,在此背景下,我国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,禁止任何代币发行融资及虚拟货币交易活动。
尽管如此,仍有部分不法分子或利欲熏心的个人,无视国家禁令,或偷偷搭建“挖矿”农场,消耗大量电力资源;或充当虚拟货币“商人”,搭建交易平台、进行场外交易、充当“黄牛”,为洗钱等犯罪活动提供渠道,试图在灰色地带大肆敛财,他们往往抱有侥幸心理,认为虚拟货币交易的匿名性可以让他们逍遥法外,却不知在强大的技术监管和法律武器面前,任何隐匿手段都难以持久。
法律利剑高悬:商人判刑,警示世人
随着司法机关对虚拟货币犯罪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大,一批批“挖矿”场主和虚拟货币“商人”纷纷落网,并依法受到严惩,这些判例清晰地表明:
- “挖矿”行为涉嫌违法,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:对于组织、策划、实施“挖矿”活动,扰乱市场经济秩序,造成严重后果的,将依据《刑法》相关规定,以非法经营罪、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等追究刑事责任,就有多个“挖矿”团伙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,其“挖矿”设备也被依法没收。
- 虚拟货币“商人”难逃法网,交易行为非“自由市场”:那些为虚拟货币提供定价、信息中介、流通兑换等服务,组织虚拟货币交易活动的“商人”,其行为本质上属于非法金融活动,一旦涉及洗钱、非法集资、诈骗等犯罪,将被数罪并罚,一些虚拟货币交易平台运营者,因明知他人利用虚拟货币实施犯罪,仍为其提供支付结算、转换服务等,最终以洗钱罪、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被判处刑罚,锒铛入狱。
